2024年12月29日,發布關於公司及實際控製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《立案告知書》的公告。公告顯示:浙江維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實際控製人劉忠良先生於2024年12月27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》(編號:證監立案字01120240040號、編號:證監立案字01120240041號),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等法律法規,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公司實際控製人劉忠良先生立案。
目前維康藥業遭證監會立案的原因尚不明確,維康藥業近期並未曝光存在信披違規的新聞。不過此前在2024年5月27日,維康藥業因未按規定及時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,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;2024年4月19日,維康藥業收到浙江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,浙江證監局現場檢查中發現公司存在以下問題:2018年至2023年9月,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情況,募集資金使用不規範,導致相關年度定期報告及募集資金專項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。公司部分醫藥產品銷售業務收入確認依據不足;部分醫藥產品銷售業務收入的確認時點早於客戶簽收時間,存在提前確認收入的情況;2021年公司中藥材貿易業務未按照業務實質進行會計處理。上述事項導致公司相關年度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。2017年至2023年9月,公司違規使用個人銀行賬戶開展資金收付,相關內部控製存在重大缺陷,內部控製有關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。
業績方麵,2024年前三季度,維康藥業實現營業收入3.71億元,同比下降14.16%;實現歸母淨利潤4409.75萬元,同比下降36.41%;其中第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7386.10萬元,同比下降36.09%;實現歸母淨利潤2990.54萬元,同比增長532.25%。
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雲律師表示,維康藥業遭證監會立案,投資者或可索賠。暫定:於2024年12月29日之前每期買入維康藥業,且在2024年12月30日之後賣出或持有維康藥業的虧損投資者符合索賠條件。
(本文由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張雲律師供稿,不代表新浪財經的觀點。張雲律師,江蘇振澤律師事務所合夥人,法學碩士,對證券金融類法律有著深入研究,從事證券訴訟多年,積累大量為投資者勝訴獲賠案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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